清同治六年(公元1867年),连元乔的后代连旭春赴福州应乡试,高中丙子科举人,为双溪区第一位举人,因此其宅邸被尊称为「举人厝」。清廷钦命提督镇台使者刘明灯巡察噶玛兰,路经顶双溪时,还曾特意前来拜访。连举人古厝为三合院式古宅,正厅门上悬挂的「文魁」匾额,为福建巡抚丁日昌于公元1875年所立。左右两侧门上刻有「出忠」、「入孝」字样,现今为连武刚等人所有。举人:指通过院试后参加乡试中试者,亦称为大会状、大春元,俗称「老爷」。